结局嘛,当然没有悬念,rca唱片公司现在已经姓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戴博拿到了陈文的终极授权,苏珊娜也得到了拜亚的全力支持,两员大将展现出不打败对手不罢休的气势,连同约翰-费弗,向其他股东施压。

        约翰-费弗的手里,持有rca两成股份,加上戴博提前买下的四成,一共六成股份,在董事会形成压倒性的优势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位美国白人股东斥责费弗:“你是我们rca的老人,你居然伙同外国人,卖掉公司!”

        同为美国人的费弗肯定不会觉得羞耻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他的视角,收购rca的人是他老情人的最优秀学生,而且是一位音乐家,如同老约翰自己的儿子。更何况收购方是美国本土企业新世纪投资公司和开普勒银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费弗告诉其他股东:“现在卖,公司卖给美国和欧洲的联合企业。如果将来再卖,将会被日本人买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从早上,吵吵到下午,最后还是钱解决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5亿美刀估值的rca,剩下的四成股份价值2亿美刀,今天戴博花了2点5亿美刀才全部拿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美国的《收购法》,收购方必须按照收购过程中的最高单价,向所有股东补齐差额,也就是必须全部溢价收购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之前拿下的四成股份股东,开普勒银行同样也提高对他们股份的收购价5千万美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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